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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權政策

隱私權保護政策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同意書

歡迎您使用日智家電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所經營之官方網站。本告知同意書旨在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(以下稱「個資法」)第八條規定,向您說明本公司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國際傳輸您個人資料之各項事宜。當您於聯絡表單填寫資料送出,或勾選「本人已詳閱、瞭解並同意隱私權政策內容」時,即視為您已受告知並明確同意本政策之內容:

1. 蒐集之目的與法令依據

本公司基於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(代號152)、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(代號090)、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(代號157)、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(代號069)、行銷(代號040)、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(代號182)、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(代號136)、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(代號148)以及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(代號181)等目的,於執行業務必要範圍內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2. 個人資料之類別

本公司將視服務需求,蒐集包含但不限於下列類別之個人資料:

  1. (1) 辨識類(C001、C011): 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行動電話、電子郵遞地址(Email)、聯絡地址(包含縣市、區域、街道地址、工作地址等)。
  2. (2) 其他(C132): 詢問項目、設備類型、設備型號、訊息內容及您主動於訊息欄位中提供之任何文字、影像或附件資料。
  3. (3)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  4. (4) 期間 : 依上述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依法令規定之資料保存期限(包含但不限於《商業會計法》、《稅捐稽徵法》等相關法令),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  5. (5) 地區: 中華民國領域(臺灣地區)及為達成特定目的所必須之處理對象所在地。
  6. (6) 對象: 本公司、分公司、關係企業(依中華民國《公司法》)相關規定認定)、控股公司,及為執行業務所必須之合作單位(包含但不限於與本公司具有代理、經銷、技術授權關係之國外原廠或品牌總部、品牌關係企業、產品供應商、經銷商、物流、技術人員或系統維護業者)。除法令規定外,不提供予無關之第三方。
  7. (7) 方式: 以電話、簡訊、電子郵件、紙本、自動化機器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進行利用(包含行銷建檔、揭露、轉介或交互運用)。
  8. (8) 當事人法定權利行使

3. 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,得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:

  1. (1) 查詢/閱覽/複製本: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本公司將於收到請求後15日內(必要時得再延長15日)回覆。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  2. (2) 補充或更正: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。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  3. (3) 停止蒐集/處理/利用及請求刪除: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 惟本公司因執行業務、履行契約關係所必須、或履行法定義務要求者,不在此限。
  4. (4) 限制處理與異議:於資料正確性爭議或釐清作業期間,您可要求限制處理。
  5. (5) 資料可攜: 於法令適用範圍內,您可請求將提供予本公司之資料以機器可讀格式傳輸至其他機構。
  6. (6) 行銷拒絕權:限於本公司、分公司、關係企業、控股公司及其他合作單位利用個人資料行銷,您表示拒絶接受行銷時,本公司將在收到您的拒絕要求後30日內停止以行銷之名義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  7. (7) 資料不提供之影響

4.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資料,惟若提供之資訊不完整或不正確,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、溝通與處理,致無法提供您相關諮詢、規劃與及時服務。

  1. (1) 政策變更與聯繫
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政策之權利。重大修正將於本網站張貼通知。若欲行使上述權利或有疑問,請聯繫本公司客服中心(電話:後補;Email:後補;服務時間:後補)。